政策解读|《“四好农村路”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》
发布时间:2022-11-06 作者: 来源:中国政府网 浏览次数:
“十三五”以来,交通运输部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“四好农村路”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,已命名353个“四好农村路”全国示范县。通过开展示范创建,充分调动了各地积极性,有力推动了“四好农村路”高质量发展,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的服务保障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四好农村路”重要指示精神,进一步规范“四好农村路”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,依据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》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<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,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邮政局、国家乡村振兴局制定了《管理办法》。
各地交通运输、财政、农业农村、邮政管理、乡村振兴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创建工作,切实做好《管理办法》的宣贯和组织实施,指导推动本辖区内示范创建单位完善制度体系、加强部门协同、强化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、健全管理长效机制,推动“四好农村路”高质量发展,加快完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,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、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服务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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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2022-11/01/content_5723092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