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安妮: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,扎根乡村振兴伟大事业
陈安妮,中共党员,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,中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
民政部、国家乡村振兴局近日共同印发了《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》,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响应中央号召、扛起使命担当,立足自身宗旨和业务范围,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实践,不断提升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群众、服务行业的能力。本次两会报告中同样指出,要发展社会工作,支持社会组织、人道救助、志愿服务、公益慈善健康发展,加强社会动员体系建设,提升基层治理能力。从精准扶贫的伟大胜利到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推进,公益慈善的资源持续向乡村输入,社会组织的功能进一步得到彰显,未来如何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投身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,不同阶段应有不同应对之法。
一是搭建公益信息平台,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供需对接。
目前城市社区对社会组织服务的购买较为常见,但广大乡村对于社会组织服务的购买相对较少,这不仅是地方财政的问题,更是乡村的服务需求与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。前一个问题正在通过统筹财政资源、发动社会力量逐步解决,不少企业基金会也进行了一定的探索,后一个问题亟需联动各部门联合施策,深入推进。《通知》指出,省级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建设互联网服务平台,定期组织项目对接会、公益博览会。在实际操作阶段,不仅需要各级民政部门、地方政府精准识别县情、乡情,明确公共服务短板,还需要省民政厅、团委联动广大社会组织、志愿者,参与项目对接会的前期筹备工作,确保社会组织服务有的放矢,在“应做什么”和“能做什么”之间划上等号。
二是提供支持保障条件,吸引广大社会组织扎根乡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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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大社会组织之所以栖居城市社区,资源获取机会、社工人才的待遇以及志愿者活力等都是重要影响因素。要吸引广大社会组织扎根乡村,需要打好政策激励组合拳。首先是分区域、分批次推出一系列乡村基层治理、妇女与儿童发展、医疗服务等方面的项目,吸引社会组织积极申报;其次是降低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,在注册、登记政策上为农村社会组织有条件开放绿色通道;最后应当鼓励广大高校毕业生、社工人才投身于乡村建设,依据各地经济情况提供人才补贴。
三是培育乡村本土公益组织,分阶段转换服务功能。
乡村振兴的主体仍然是村集体和广大农民,社会组织在提供补充性公共服务的同时,应当培育当地农民的内生动力,激发当地主体的发展活力。前期可以做好农村发展的助推器,但在培育阶段要提升农民主体的决策能力和问题解决意识,真正做到“自己的事自己办”,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乡村振兴;后期缓慢退出服务场域,转换为培训角色,对本土公益组织的决策议程、志愿者培训以及公益活动的开展进行业务上的指导。
从引进社会组织、到留住社会组织,再到培育本土社会组织,是一个阶段性的乡村培育过程。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相比政府、企业、高校来说,具有其他主体难以比拟的“功效”,急不得,也急不来,但这种阶段式陪伴农村的力量,恰是乡村振兴这一广阔土地所需要的汩汩清泉!
谭丰隆: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,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
谭丰隆,中共党员,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,中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。
今年两会,多位全国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提出要推进数字乡村建设。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强调要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。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,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,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,有利于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乡村振兴的驱动引领作用,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,促进农业全面升级、农村全面进步、农民全面发展。对于数字乡村建设,我将从以下三点谈一谈学习体会和政策建议。
在农业升级方面。建议融入更多最新技术,推动技术在农业生产价值链中的运用更加全面,并嵌入农业生产的产前、产中、产后过程,使得每个过程都有技术的体现。技术运用要更加智慧化,改变传统的劳动者与劳动工具,实现农业发展中人的双手的“解放”。
在农村治理方面。应用互联网、人工智能、办公自动化等技术,推动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向乡村延伸,提升政务、教育、养老等服务能力,做好乡村服务“最后一百米”,并进一步丰富村民自治手段,推进村民在线议事、在线监督。
在农民发展方面。建议建立省级、市级等多级数据资料库,展示农业发展与农村治理的数字解决方案,使农民能够通过数据库获取数据、资源及工具并加以利用,同时,开展各种互联网线上讲习班与研讨会,传授农民相关知识,提升农民的数字实践能力。
在数字乡村发展过程中,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,形成高效、有生命力的数字乡村统筹系统。强化资源整合、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,始终把维护好农民根本利益、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作为数字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
进一步探索政府购买服务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模式)、数字普惠金融等多种市场化运营机制,创造公开、透明、公平的发展环境,降低参与成本,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,吸引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,引导更多农工商企业、金融资本和专业性数字人才投入数字乡村建设中。
我国的数字乡村建设整体上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,从区域角度来看,总体呈现东部发展较快、中部次之、东北和西部发展相对滞后的格局。从经济基础角度来看,经济富裕县与相对贫困县之间数字化发展水平不一。从现有发展水平来看,县域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水平较高,其次为乡村生活数字化,而乡村经济数字化和乡村治理数字化发展较慢 。
因此,建议分地区加快数字乡村建设的试点示范,形成多点带面的发展格局,结合各地发展基础、区位条件、资源禀赋,分类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发展,形成产业发展、技术应用、政策保障等多种不同的特色模式,彼此之间不断总结经验和交流,防止形象工程、铺张浪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