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“我说两会”(付城)
发布时间:2022-03-13 作者: 来源: 浏览次数:
激发农民内生动力,助推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水平提升
付城,中共党员,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,中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。
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,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提出以农村厕所革命、生活污水垃圾治理、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,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,为全面推进农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、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。今年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再次提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与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互促共进,前者是实施农村振兴战略题中的应有之义,后者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供了新的契机。
实施人居环境整治行动,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水平的根本在于充分激发农民群众“自己的事自己办”的自觉。虽然全国大部分地区在厕所改造、生活垃圾处理、污水处理、村容村貌建设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改善,但其中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不足、农村环保队伍建设薄弱、农村垃圾种类多数量大等问题较为突出,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进程,而其中农民环保意识薄弱、农村内生动力不足、村民主体地位缺失等则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见效慢的根本原因。因此,要想保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长效性,必须推动以往“政府主导”模式向“政府引导、全民行动”双轮驱动模式转型,真正激发出村民内生动力。
要改变农民长期形成的不良习惯不是一朝一夕之功,需要长期持久的宣传、教育、引导和管理。目前农村基本以电视、广播、宣传栏等作为宣传环保意识的主要渠道,宣传内容也大多是环保标语,缺少实质性的环保知识的灌输,而这类司空见惯的宣传方式往往很难引起普通农民的关注,容易给人造成“假大空”、“喊口号”的抵触印象,随着时间的推移,宣传效果也会大打折扣。因此,除合理利用以上传统方式外,政府应当考虑借鉴优秀农村的环境治理经验,创新与丰富宣传渠道,强化对有关垃圾分类、农药使用、污水排放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环保知识的科普。
资金问题是制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瓶颈,关系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久和成败。要改变政府现在“独当一面”的形象,转而重视乡镇和行政村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投资中的主体地位,以全面整合农村各种资源,进一步加大项目的申报力度,增加整治成效。要改变政府原来单一的资金筹措方式,按照“政府拿一点,群众集一点,集体补一点”的办法,建立起财政投入、农民自筹、社会参与投入机制,探索建立农户付费、村集体补贴、各级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,以积极吸引民间资本,在经济发展中筹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建设资金,逐步改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,这既能有效缓解政府的财政重压,又能够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到环境治理中。
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能搞“一阵风”,要坚持建管结合,逐步建立有制度、有标准、有队伍、有经费、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,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。要加强正式制度的供给,明确政府、企业、自治组织和普通农民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责任范围,为开展环境治理实践和保护农民环境权益提供合法性依据。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、道德规范等非正式制度的引导性作用,落实农民主体责任,约束不卫生、不文明、不健康行为,提高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。要加大完善农村卫生长效保洁制度和垃圾清运监督制度。要优化并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奖惩制度,将奖惩主体从政府工作人员丰富到自治组织与普通农民,促使相关利益群体自觉承担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。